2015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復試辦法
根據(jù)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guān)于做好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5]40號)文件要求,結(jié)合我校實際,現(xiàn)將我校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辦法予以公布。
一、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我校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的復試、錄取工作。各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的報到、考務、考試、錄取工作。
二、復試分數(shù)線
我校采取如下辦法劃定復試分數(shù)線:
1.外語>=30分 ;
2.在確定外語復試分數(shù)線的基礎之上,按照 1:1.1(招生計劃:
復試人數(shù))的復試比例按照確定復試人數(shù);按照聯(lián)考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復試名單(若最后一名并列,則并列考生全部進入復試)和總成績復試分數(shù)線;
招生類別 | 招生計劃 | 復試比例 | 復試人數(shù) | 復試線 |
法律碩士 | 50 | 1:1.1 | 58(含并列) | 外語>=30,總分>=191 |
教育碩士 | 100 | 1:1.1 | 110 | 外語>=30,總分>=146 |
工商管理碩士 | 100 | 1:1.1 | 111(含并列) | 外語>=30,總分>=146 |
公共管理碩士 | 75 | 1:1.1 | 84(含并列) | 外語>=30,總分>=126 |
三、復試名單
報考我??忌?,達到上述分數(shù)線者,均須參加復試,不參加復試的考生我校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錄取資格。
四、復試報到與資格復查
1.報到時間:
2016年1月6日 上午8:30-11:30
2.報到地點:各招生單位(具體地點見附件1)
3.復試考生報到時需要攜帶的材料:
?。?)資格審查表兩份(學位網(wǎng)報名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資格審查表》,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并填寫推薦意見。)
特別說明:符合報考法律碩士條件的政法系統(tǒng)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經(jīng)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符合報考公共管理碩士條件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統(tǒng)一要求,經(jīng)省級人事部門審查蓋章。
?。?)身份證、準考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如考生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教育部出具的學籍或?qū)W歷認證報告(具體驗證或認證方法請到河南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查看)
報到時,資格審查表(交招生單位一份,一份自己留存)、相關(guān)復印件及有關(guān)證明交各有關(guān)招生單位,以備學校復試期間抽查復檢。
五、復試的內(nèi)容、時間與地點
1.政治理論考試
時間:1月6日 下午2:00-4:00
地點:各招生單位。報到時確定具體考試地點。
所有考生均需參加政治理論考試,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考場。
2.教育碩士專業(yè)考試
時間:1月6日 晚上6:30-8:30
地點:各招生單位。報到時確定具體考試地點。
教育碩士專業(yè)考試的考試科目及參考書見招生簡章。
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考場。
3.專業(yè)復試
時間:1月7日 上午8:30開始
地點:各招生單位。報到時確定具體專業(yè)復試地點。
所有考生均需參加專業(yè)復試,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考場。
六、錄取的原則及辦法
1.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部分構(gòu)成。每部分均以百分計,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總成績 = 初試成績 × 70% + 復試成績 × 30%。
教育碩士的復試成績由教育碩士專業(yè)考試成績和專業(yè)復試成績構(gòu)成,各占50%。
其他專業(yè)的專業(yè)復試成績即為最終復試成績。
政治理論考試為資格考試,達到60分即為合格,不計入總成績。
復試成績達不到我校劃定最低分數(shù)線,即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錄取、入學等相關(guān)事宜均會在我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公布,請及時關(guān)注我校研究生院網(wǎng)站(http://grs.henu.edu.cn/)。
3.入學前,被錄取考生需按要求繳納全部學費,不按規(guī)定繳納學費者,將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學校將依次補錄其他考生。
溫馨提示:
(1)全體考生均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學籍或?qū)W歷認證報告(具體驗證或認證方法見招生簡章);
(2)全體考生均須參加復試,不參加復試的考生我校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jīng)查出,無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河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1:各專業(yè)學位報到地點
專業(yè)學位類別 | 專業(yè)領域 | 招生單位 | 報到地點 |
教育碩士 | 教育管理 | 教育科學學院 | 金明校區(qū) |
現(xiàn)代教育技術(shù) | 教育科學學院 | 金明校區(qū) | |
小學教育 | 教育科學學院 | 金明校區(qū) | |
心理健康教育 | 教育科學學院 | 金明校區(qū) | |
學前教育 | 教育科學學院 | 金明校區(qū) | |
特殊教育 | 教育科學學院 | 金明校區(qū) | |
學科教學(地理) | 環(huán)境與規(guī)劃學院 | 金明校區(qū) | |
學科教學(化學) | 化學化工學院 | 金明校區(qū) | |
學科教學(歷史) | 歷史文化學院 | 明倫校區(qū) | |
學科教學(美術(shù)) | 藝術(shù)學院 | 明倫校區(qū) | |
學科教學(生物) | 生命科學學院 | 金明校區(qū) | |
學科教學(數(shù)學) | 數(shù)學與信息科學學院 | 金明校區(qū) | |
學科教學(思政) | 哲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 金明校區(qū) |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明倫校區(qū) | ||
學科教學(體育) | 體育學院 | 明倫校區(qū) | |
學科教學(物理) | 物理與信息光電子學院 | 金明校區(qū) | |
學科教學(音樂) | 藝術(shù)學院 | 明倫校區(qū) | |
學科教學(英語) | 外語學院 | 明倫校區(qū) | |
學科教學(語文) | 文學院 | 明倫校區(qū) | |
法律碩士 | 法學院 | 明倫校區(qū) | |
工商管理碩士 | 商學院 | 金明校區(qū) | |
公共管理碩士 | 哲學與公共管理學院 | 金明校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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