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印發(fā)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以及《廣西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辦法(2024年修訂)》,結合《廣西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學規(guī)范,保障復試安全、平穩(wěn)進行,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指南。各學院依據本指南制定本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細則,組織開展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復試工作。
一、基本原則
堅持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選拔、寧缺毋濫的原則選拔優(yōu)秀考生,堅持復試環(huán)節(jié)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執(zhí)行復試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
二、一志愿考生復試資格要求
成績達到 “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考生)”以上,并符合我校各學科專業(yè)對外公布的考生復試資格分數線和復試要求。
三、調劑考生復試資格要求
(一)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招生專業(yè)目錄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相關報考條件。各招生學院可在本院的復試調劑細則中明示;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同時達到我校各學科專業(yè)對外公布的考生復試資格分數線;
3. 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 調劑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只接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
6. 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yè),下同)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yè)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yè)內部調劑政策執(zhí)行;
7.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yè)和調入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報考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8.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該專項計劃外考生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
9.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10.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二)調劑的申請及審核
1.根據國家規(guī)定,我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將不低于12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招生單位未明確受理意見,系統(tǒng)自動解除鎖定,考生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若某招生學科在該時間段申請調劑的生源以及已有的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我校將再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及調劑信息將在研究生院主頁及時更新,請考生密切關注;
2. 所有調劑考生的復試相關工作實施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否則調劑無效;
3. 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各學院應當充分商議和篩選,民主決策,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4. 招生學院在研招網調劑系統(tǒng)選擇調劑考生要審核考生的學籍學歷信息,發(fā)現考生學籍學歷有錯誤提示的,必須報告研究生院招生辦。若考生被列入復試名單,需提醒考生在復試前出具相關校驗報告方可參加復試。點錄時,注意使用系統(tǒng)的“擇優(yōu)復試篩查”功能。
四、 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應向招生學院提交滿足考生復試資格要求的證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獲獎證書及科研成果等,專項計劃考生還需提交生源地教育廳蓋章的《報考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經學院核驗符合要求方可進入復試。
五、 復試差額及入圍公示
各學院根據學校實際下達招生計劃指標數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差額比例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yè)實際情況設定并公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考生可查閱招生學院復試細則了解詳情,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分第一志愿、調劑生批次,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復試專業(yè)、初試各科成績)提前在招生學院網站公布。如有考生放棄,依次遞補。如考生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待錄取,不得再參加我校調劑復試。
六、 復試考核方式及內容
2024年廣西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方式分線上(網上)和線下(現場)兩種方式進行,復試的具體時間、形式和內容等由各相關學院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一)思想品德考核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其他專業(yè)思想品德考核是否計入復試成績由學院自定,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進入擬錄取名單??己藦恼螒B(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方式學院自行確定。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招生單位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實際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調檔函可在廣西大學研究生系統(tǒng)自行打印)
(二)業(yè)務考核
此項考核含三項內容:外語聽說能力、專業(yè)基礎能力、科研潛力及綜合素質??己藭r間不少于15分鐘。
1.外語聽說能力考核一般包含考生自述以及與評委的外語交流;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備閱覽外文文獻,了解國際學科學術前沿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
2.專業(yè)基礎能力考核結合復試科目進行,主要考查考生專業(yè)知識結構的扎實程度、實踐操作技能等;
3.科研潛力及綜合素質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科研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責任感、紀律性、協(xié)作性以及人文素養(yǎng)、心理健康等。
各學院可根據本學院相關專業(yè)/領域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考核內容及三項考核內容的各自分數權重。
七、 復試成績
(一)考生考試總成績計算
1.初試成績標準分(滿分100分)=招生學科認定的初試科目數總分/認定的科目數。
2.復試成績標準分(滿分100分)=思想品德考核分×權重+業(yè)務考核分×權重。
3.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標準分×權重+復試成績標準分×權重)。
考生的綜合排名由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到考試總成績,以此作為擬錄取依據。各學院可根據其學科特點,參照學校整體要求制定學院復試辦法。其中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為50~60%,具體由學院制定,并提前對考生公布。
(二)分批復試
各學院根據招生規(guī)模實際可分批開展復試,原則上第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復試,不同批次的復試考核形式與標準在同一學科內應一致。具體由各招生學院安排并提前通知考生。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
同等學力考生復試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必須每門成績均合格(達到60分)方可進入擬錄取名單。
八、擬錄取與錄取
(一)分批排名分批錄取
1.一志愿考生優(yōu)先復試,優(yōu)先錄取,招生指標如有剩余可接收考生調劑。調劑考生與一志愿考生復試考核標準相同。
2.每批次復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獨立排序,按照錄取規(guī)則確定擬錄取名單。未能錄滿招生名額時,可從下一批次復試考生中再次考核擇優(yōu)錄取。
3.專項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獨立排序。
(二)錄取規(guī)則
1.相同學科專業(yè)(或領域)按考試總成績進行排序,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2.考試總成績相同,復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取。若復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仍然相同,可根據需要增加附加考試。
(三)注意事項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進入擬錄取名單;政審不合格者、復試成績不及格者(復試標準分<60)、體檢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四)候補與補錄
公布擬錄取名單時,可設定若干候補名額。當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或該專業(yè)增加招生指標時,從候補錄取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取。學生接到待錄取通知后,應在12小時內在調劑系統(tǒng)進行確認,如果招生學院在8:00 - 20:00期間,通過電話兩次(含兩次,時間間隔1小時以上)未能聯(lián)系上候補考生,可視為考生自動放棄候補資格處理。
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全校復試工作結束后,在廣西大學研究生院官網統(tǒng)一公示,請考生密切關注網站信息。
九、 學校復試工作組織與管理
研究生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對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組織實施,負責制定相關工作辦法、分配招生指標,審核學院上報的復試辦法、復試結果;復試期間選派專員巡查,配合紀檢、監(jiān)察部門做好監(jiān)督檢查。
十、 學院復試工作組織與管理
學院是復試工作主體,按要求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和各學科復試工作小組,選聘有責任心的教師履行職責;制定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細則并對社會公布,組織開展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監(jiān)管學院復試整個流程。
十一、 紀律要求
凡參加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招生紀律,規(guī)范執(zhí)行招生工作制度文件。涉及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考本校碩士研究生的,要主動報告,實行回避制度;工作涉及保密事項及內容的,履行保密紀律,服從監(jiān)管;履行廉潔紀律,嚴禁招生復試中謀取不當利益。
工作人員違反上述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黨紀、政紀、直至法律責任。
十二、 考生誠信要求及舞弊處理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考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規(guī)行為獲取復試資格的,取消其復試資格;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規(guī)行為已獲取錄取資格的,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報到時發(fā)現復試錄取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或隱瞞重要信息等違規(guī)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處理;入學后查實復試錄取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或隱瞞重要信息等違規(guī)行為的,取消學籍。
十三、 信息公示與公開
(一)我校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做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暨備案平臺。
(二)2024年廣西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有關消息公告,可在廣西大學研究生院官網或招生學院網頁下載,請考生密切關注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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